大家好,昨天临时插播个《医院评审标准(年版)实施细则》,今天咱们接着聊ICD
上次说到哪儿来着?等会儿我去翻一翻啊
啊!编码原则,说好这次聊编码原则的,哈哈哈哈哈!
来言归正传
基本编码原则
基本编码原则是对整个分类系统而言,如果对某一章或某一种情况的特殊编码规则将出现在各章的解释之中。
一、单一编码与多数编码
一切影响病人治疗的疾病都给予编码,无论是并发症或是伴随疾病。一般要求,负有医、教、医院或者医院都应尽量将所有影响病人医疗的情况进行编码,至少要编码5个疾病诊断和3个手术操作名称,除非病人没有存在那么复杂的疾病情况。医院可编码3个基本疾病诊断和1个手术操作名称。对于不影响治疗的已治愈疾病或者某些已知病因的轻微临床表现可以不进行编码。
二、编码级别
ICD-10本身有类目、亚目和细目之分,如果有亚目者,必须编码至亚目一级
三、慢性疾病急性发作
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原则上是按急性编码,例如慢性阑尾炎急性发作,按急性阑尾炎编码。但对于一些在治疗中没有其他特异性治疗的,仍将按慢性病编码。
四、怀疑诊断
在病人出院时仍不能做出肯定的疾病诊断,有两种处理方式:1、只有一个怀疑诊断,这里要假定为实际情况编;2、当某一个症状或体征后面,跟随着一个或多个怀疑诊断时,只编症状,怀疑诊断可视情况编码或不编。
五、晚期效应
晚期效应(后遗症)是指疾病本身已不存在,但残存着某些影响身体情况的症状、体征。在ICD-10中,各个后遗症的类目都有定义说明。
可以归纳为:1、医生诊断特指为后遗症或晚期效应或陈旧性或静止性或非活动性的疾病;2、某些疾病情况在发病一年以后的残留表现。
不是所有疾病都有晚期效应的
假定分类
所谓假定分类,就是当医师没有指出疾病的特性(或称:分类性质)时,疾病被按照最常见的发病情况进行分类。
疾病名称构成:病因+部位+病理+临床表现
疾病分类的轴心:病因和部位
病理分类轴心:肿瘤和肾脏疾病
临床表现的分类轴心:年龄
轴心?啥意思?
疾病分类轴心是分类时所采用疾病的某种特征
在国际疾病分类中,使用的疾病特征可以归纳为四大类,即病因、部位、临床表现(包括:症状、体征、分期、分型、性别、年龄、急慢性、发病时间等)和病理,因此国际疾病分类称之为多轴心分类。疾病分类的轴心也是分类的标准,标准一旦确立,分类将围绕着标准进行。通常国际疾病分类的每个层次的分类轴心只有一个,但是类目下的亚目分类,个别情况有两个分类轴心。
对了,临时想起了一点,在这里补充一下。
在第三卷索引中查找编码时,会遇到交叉对照的情况,即“见”和“另见”的指示。
见:见情况、见主导词;另见:另见情况、另见主导词
见,必须见,另查
另见,不必须见,不必须另查。见,后面跟着主导词,要按提供的主导词查,见情况,下面没有修饰词,说明主导词不对,需要重新确定主导词。
好啦好啦!今天就到这儿吧!又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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