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知情同意书的法律依据。
就在10月12日,一张知情同意书成为了人们谈论的焦点。据云南网报道,医院儿科NICU监护室接受治疗的早产儿小宣(化名),患了罕见的新生儿化脓性阑尾炎,生命危在旦夕,须连夜进行手术,可他的家属远在宣威,无法签字,医生通过电话征得家属同意并录音后,毅然决定代替家属签字。
在医疗过程中,如果没有患者家属签字或家属不愿签字,医生该怎么办?
部分网友认同医生的做法,部分表示担忧网友1:这种把患者的生命放在第一位的行为,确实值得肯定。万幸的是,患者及时抢救,最终转危为安。但如果失败呢?
网友2:医院上班,这种情况需要很大勇气,因为在下这个决定的时候,一只脚已经踏入了监狱的大门。
网友3:有很多类似的事,因为手术失败医生承担责任,导致现在很多医生再遇到类似情况,反而摆出一副无能为力的姿态,但你是否真的无能为力吗?这个医生,给广大医生做了一个好榜样!
网友的考虑不无道理。在未取得家属签字的情况下,医生到底该不该手术?如果代为家属签字,若手术成功患者得救,结局自然皆大欢喜;如果坚持不代签,患者因此出现问题,医院和医生是否需要担责呢?
“没人”签字的情况并不少见年10月,第二医院张永巍、杨鹏飞和李强三位医生,在为病人手术时却找不到病人家属了。最终张永巍和李强医生毅然代替危重病人家属签字,使得手术得以进行,病人转危为安。事后,病人女儿向医生表达了感激之情,并亲手写下感谢信。
年8月,刘某因急性会厌炎喉头阻塞、呼吸困,医院,医生以无家属签字为由,拒绝实施手术,医院签字后,手术延误造成患者长期植物状态。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各项费用人民币万元。
谁该为“没有签字”的知情同意书负责?年,22岁的孕妇李丽云因男友肖志军拒绝在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医生未进行手术,导致孕妇死亡,事医院起诉至法院。
这一案件曾引起社会广泛鍝鐧界櫆椋庤兘娌绘剤鐧界櫆椋庡摢涓尰闄㈡不鐤楀ソ